9月17日爆出日本某品牌化妆品被查出违禁物的消息。江西女消费者吕萍状告该产品和形象代言人刘嘉玲官司败诉后,吕萍决定将再告刘嘉玲。
“我们将以国家质检总局所做的质量检验为法律依据,以消费者吕萍受伤为事实,把该品牌和其形象代言人刘嘉玲再度告上法庭!”9月16日10时,江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记者透露,2005年夏天,他所代理的江西女消费者吕萍状告该产品和其形象代言人刘嘉玲官司败
诉后,吕萍决定再告刘嘉玲。
据悉,2005年1月,在南昌从事保险业的吕萍在使用了该品牌产品后,感到皮肤瘙痒与部分灼痛,便以“刘嘉玲和该产品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为由,将二者告上了南昌东湖区人民法院,但吕萍败诉。
该律师说,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刘嘉玲本应与消费者一起调查了解该产品中的烧碱和其他化学成分,但她却公开表示“我和琦琦将继续支持这一品牌”,刘嘉玲不仅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还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该律师透露:“刘嘉玲为该产品做的广告,因用词不准确,已被江西省南昌市工商局正式确定为虚假广告。如果我们再次起诉状告这一品牌产品和刘嘉玲,完全有法律依据和事实。”
9月16日晚11时,记者连线刘嘉玲内地代理人,接电话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说:“作为刘嘉玲在内地的代理人,我们只负责刘嘉玲拍片。至于她在内地的形象广告,都是刘嘉玲之前自己洽谈的,与我们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