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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有朋在福州澄清“爽约”事件 歌迷激情不减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9:35 福州晚报

  苏有朋(blog)又来福州了!昨天上午,位于五一中路的音乐百度门前彩旗飘飘,在锣鼓声中,两只财神狮身披金彩带,欢腾跳跃……这阵势比起一周前苏有朋来榕的接待规模,升级了不少。

  原定10月26日晚在在福州音乐百度举办的苏有朋歌迷会,由于中间公司与苏有朋和百度在签约过程中的摩擦,导致苏有朋“爽约”,造成榕城众多“朋迷”在失望中度过了四五
个小时。

  昨天到场与苏有朋见面的歌迷没有上回多,可她们的激情未减,举着印有苏有朋头像的海报,一早就守候在音乐百度门前。

  记者在等候苏有朋出场时,收到

福建三山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公开律师信。信中说:“音乐百度与福州丹艺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8月23日签订聘请苏有朋先生为企业形象代言人的合用,并依约支付了25万元定金,可‘丹艺’并没履行合约,引起广大榕城歌迷和影迷的强烈不满,我所受委托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正视听。”

  上午10:30,身穿黑色西装的苏有朋跟着经纪人陈小姐参加了百度举行的媒体见面会。见面会上,陈小姐向记者分发了“苏有朋出席福州音乐百度的情况说明”,“说明”中提到:“北京天圆地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记者注:该公司负责人和福州‘丹艺’公司负责人均是林丹萍)今年9月与苏有朋公司签约,后发现该公司对经纪公司和福州音乐百度作出不同承诺,导致10月26日苏有朋身在福州,却无法出席活动的结果。事件发生后,‘天圆’公司颠倒黑白妄图掩盖事实,苏有朋经纪公司已委托律师正式发函,要其在新浪网站、《福州晚报》等当地报纸和

北京青年报以及台湾媒体上刊载声明,对其所称苏有朋先生违反合约的言论道歉。”

  媒体见面会上,苏有朋表态:“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中间公司与艺人公司在操办具体活动中出现的矛盾,遇到这类事艺人通常会顾全大局,做一些超过合约的事,吃亏的总是艺人。我们这回较了真,主要是为了让这类事以后少发生。福州这座城市我是很喜欢的,明年新剧开播或新专辑发行,我会优先到福州,因为这里有许多喜欢我的歌迷、影迷。”

  苏有朋昨天在音乐百度没有亮嗓,在不足十分钟的媒体见面会后,他与现场歌迷打过招呼,便匆匆赶下午离榕的班机。 (记者/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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