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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非礼罪成立 “粉丝”强吻官恩娜入狱两个月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45 时代商报

  10月6日晚上,官恩娜在香港出席一个公开活动,遭一名24岁青年强吻双唇。事后她与公司同事商议后决定报警。11月17日,强吻官恩娜的“粉丝”被判非礼罪名成立,入狱两个月。法官指出,之所以这么判就是想提醒大家,艺人也需要被尊重,所以判被告即时入狱,起警惕社会的作用。(小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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