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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市民斥判决不合理 保护儿童团体失望(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7:47 新浪娱乐
伍婉婷 妇女组织曾呼吁商户拒绝在《壹本便利》刊登广告 香港市民对《壹本便利》案件判决的看法 法庭竟裁定《壹本便利》刊登十四岁少女李蕴的湿身性感照片,并未违反《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的决定,社会各界对此哗然,大多数民意怒斥裁决不合理,要求律政司提出上诉。多个保护妇女和儿童团体均对裁决表示失望,忧虑助长社会上淫亵和不良歪风。 香港“东方报业民意调查”昨天在法庭作出裁决后,通过电话访问了五百三十七名十八岁以上市民,四成四受访者指判决非常不合理,只有不足两成人认为裁决合理。另外,一半人担心判决会助长传媒的不良风气;逾七成敦促律政司提出上诉。 妇团斥《便利》荼毒青少年 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雷张慎佳对判决感到失望和愤怒,希望控方提出上诉。她认为裁决反映“这把尺子似乎太松”,以维持被告利益为先,没有尊重儿童权利;海外同类法例在定义及尺度上均更严谨,不必暴露儿童身体,单是意识不良,已足以入罪,且以儿童权益为最优先考虑。 雷张慎佳指这次案件是由一批关心儿童的巿民挺身指出问题,事件才可在法庭审理,可惜裁决未能反映社会诉求,裁决对社会有一定创伤性。她指出,现时社会人士在保护儿童权益上较决策者“先走一步”,呼吁社会人士不要失望,日后遇同类问题要继续挺身举报。 九龙妇女联会主席郑臻对裁决结果感到惊讶,认为不能接受,并直斥《壹本便利》利用未成年少女处于发育阶段的身体,发布不良意识,不但对当事人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极大伤害,而且还荼毒青少年的道德观念。郑认为,是次裁判结果和宽松的司法态度,将助长和纵容传媒降低道德底线,呼吁商户罢登广告杯葛《壹本便利》。 妇女权益联盟昨晚亦主动就裁决作出响应,指辩方的抗辩理由不能接受。发言人伍婉婷亦指,有关文章营造的气氛和予以读者的感觉,甚至疑是显现乳晕的图片,都是刻意经营的:“戴上隐形胸罩的举动,不正是刻意给读者营造幻想空间?但竟然成为抗辩理由。”(鱼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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