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梁家辉遭索偿350万 被打巴士司机脊椎移位(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8:19 新浪娱乐
梁家辉昨日到高院出席聆讯 2002年梁家辉在车祸后,在现场接受警方酒精测试 新浪娱乐讯 影帝梁家辉在2002年底涉醉酒驾驶,在香港红磡海底隧道九龙入口与城巴相撞,意外发生后梁殴打巴士司机泄忿。司机声称遭梁狂打其背部达十下,导致脊椎骨其中一节移位,接受四年多物理治疗仍无法痊愈,亦无法靠驾驶为生,被解雇后,一直失业。巴士司机昨天(4月19日)入禀高院追讨赔偿高达350万元,但梁家辉只肯赔偿4万多元,案件昨天于高院开审。 事主庄培坚(47岁)供称,殴打案发生于2002年11月9日,他受伤之后,一直接受治疗至翌年1月初才正式上班。但在2003年1月17日,他驾驶巴士至沙田回旋处时,见一辆私家车没收油下向他驶过来,他连忙将车煞停,令他整个人往冲前,虽有佩戴安全带,但整个人遭安全带扯住,伤及背部旧患,令他感到非常痛楚,坐立不安。 经医生诊断后,证实他患上“腰键间圆盘突出”,即脊椎近盆骨处,有一节脊椎骨移位,突出一节,压住神经线,医生指有关伤员是遭人袭击造成,并非意外导致。及后,庄一直接受物理治疗,至2005年5月,物理治疗师指庄难以完全康复,他不能再担任司机工作。几日后,庄遭城巴解雇,自此他一直失业。 同是艺人出身、代表梁家辉的大律师的黄锦燊(赵雅芝丈夫)指出,梁家辉承认有袭击事主,但只拳打了对方脸部一下,接着轻轻地袭击了对方背部一下,根本没有可能将事主的背部打至现时的伤势;加上警方当日的口供,事主从未向探员投诉曾遭梁家辉狂打十拳之多,另在裁判法院控罪书中,亦没有提及殴打事主背部。 庄则反驳,案发当日,他有向探员提及遭梁家辉袭击背部,但探员没有写下该部份证供,他事后曾就此事向警察投诉科及警监会投诉办案的探员失职。 梁家辉昨天在女助手陪同下出席聆讯,整日坐在旁听席上,聚精会神听取证供,梁家辉将于今日出庭作供。 数据显示,该宗车祸发生于2002年,案发当时约在凌晨时分,艺人梁家辉驾驶私家车,途经香港海底隧道九龙入口时,与一辆城巴和另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事主庄培坚下车并与梁理论,期间遭梁挥拳袭击其面颊及背部,警方接报到场后,梁接受酒精呼气测试,证实超标近四倍。 梁家辉就醉驾袭击他人,于2003年1月在法庭上,承认普通袭击及醉酒驾驶各一项罪,辩方指案发当日被告刚出席一名友人的生日会,而梁承诺不会再犯,最后被判罚款12000元及吊销驾驶执照18个月。 梁事后表示,后悔一时冲动犯案,又说经一事长一智,以后不会在酒后驾驶。俐俐/文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