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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铭遭勒索案 当事人提禁制令法院终受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8:26  新浪娱乐
郭台铭遭勒索案当事人提禁制令法院终受理(图)

郭台铭(资料图片)

  新浪娱乐讯 台湾《壹周刊》女记者臧家宜恐吓勒索案的受害人郭台铭,近日竟遭壹传媒旗下报刊肆意炒作他在十多年前的婚外情,以及婚外情引发的勒索案。郭质疑壹传媒居心叵测,不甘名誉遭人肆意破坏,展开法律行动,首先向法院申请禁制私家侦探徐靖葳继续散布损害他名誉的材料。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昨日(4月30日)受理申请,预计日内可对申请作出裁决。

  被誉为台湾首富的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他在十多年前的外遇陈崇美因不甘分手,联同徐靖葳偷拍其与郭的床上性爱过程,并向郭勒索巨款。陈、徐被捕后在二审裁定罪成。壹传媒旗下刊物连日炒作的消息,主要来自徐靖葳,他早前在臧家宜案开审当日在庭内现身,并向壹传媒等爆料,声称是当年勒索案内幕。

  郭台铭上周向板桥地方法院声请假处分,禁止徐继续散布损害他名誉的材料。他的声请理由是针对徐靖葳声称握有保命录音带,但这些录音带在当年法庭审理恐吓案时,已被裁定为违法窃听取得的犯罪工具,并在判决时谕知查扣销毁,未料徐私藏未交出,甚至据此向新闻媒体爆料,损害郭的名誉。

  法官审酌后认为,郭台铭的声请理由,依据法律规定未够明确,律师昨日(4月30日)再紧急具状说明。法院最后决定受理,预料最快今、明两日内可宣示裁定结果。

  此外,针对《壹周刊》记者臧家宜恐吓案部分,台北地检署已接获法函,要求就监听臧家宜及其男友黄尚平等相关涉案人士的电话,查证有否声请通讯监察书。本案检察官萧惠菁已开始调阅相关资料,日内可函覆地方法院,证明本案侦查过程符合规定。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称,接获检察官函覆公文便可决定第二次开庭日期,并就臧家宜等人要求传讯郭台铭,研议是否批准。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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