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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转载色情内容被投诉 审裁员评论需谨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07:24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香港《明报》“星期日生活”日前转载《中大学生报》“情色版”部分内容,被淫亵物品审裁处暂评第二类不雅物品,当局昨累积接十五宗投诉。而该报二十一日邀八名淫审处审裁员“模拟评级”的报道,亦累积至十宗投诉,据知有关报道将不会送检。但政府指出,若审裁员公开评论处理中的个案,其评审该个案的资格将被取消,同时评论应谨慎。

  明光社转载受牵连

  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昨书面回应立法会议员提问时承认,现时并无针对审裁员公开评论个案的指引,司法机构亦不打算制订指引,但会留意并检讨是否有制订此类指引的需要。

  他说,审裁员有言论自由,但若他们公开评论处理中的个案,其评审该个案的资格将被取消,而评审类似个案的资格是否亦被取消,则按个别情况而定。其次,评论亦应谨慎,不应使淫审处的诚信和中立性受损。

  另外,影视处收到有关《中大学生报》“情色版”的投诉昨累积至三百一十一宗。明光社及《星岛日报》亦因转载《中大学生报》内容受牵连,影视处昨共接获一百零二宗相关投诉。

  署名“一群关注香港歪风的市民”昨投诉本月九日明光社在官方网页上载一段名为“在色情文化熏陶下成长的《中大学生报》”短片,炮轰该社卖弄色情,更质疑总干事蔡志森是否胜任审裁员。他们亦不满《星岛日报》本月七日的报道及一篇评论转载《中大学生报》“情色版”部分问卷。他们发起网上联署,要求影视处将明光社及《星岛日报》有关内容送检。(太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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