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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辉没做“冤大头” 撞车伤人被判罚(附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11: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香港影帝梁家辉2002年在香港红?海底隧道撞车后殴打城巴司机,司机为此索偿逾350万元巨款。香港高等法院6月5日就此案裁决,认为起诉的城巴司机夸大其词,最后判梁家辉赔偿3.9万多元。 这宗民事索偿案缘于2002年11月9日凌晨,梁家辉驾驶房车进入红隧时,在九龙入口与一辆170号城巴及另一私家车碰撞,三车穿过隧道后停车理论。事后,城巴司机庄培坚指梁家辉追打他,在其背部打了十多下,导致他因伤被巴士公司解雇。不过,梁家辉出庭时讲出另一版本,指庄培坚撞车后对他说:“哦,你是梁家辉,你喝了酒!”然后更说:“现在不屈你等几时!”梁家辉称有感其态度嚣张,盛怒下才挥拳打他,但没有打十多下。梁家辉就该事件于2003年1月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醉酒驾驶及殴打罪,被判罚款1.2万元及停牌18个月。 法庭前天经审理后认为,巴士司机庄培坚故意夸大殴打事件对其影响,最后判决梁家辉赔偿司机3.9万多元。(俐俐) (志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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