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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辉伤人赔款转交雇主 原告车长得不偿失(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30日08:53 新浪娱乐
梁家辉(资料图片) 新浪娱乐讯 三届影帝梁家辉因为打伤城巴车长而遭索偿案,兴讼追款三百五十万元的车长,早前被裁定只获赔偿三万九千多元,法庭昨天进一步指出,该司机在意外后已获赔偿五十多万元工伤,下令梁家辉毋须将赔款交予该车长,而是转交其雇主,而涉案车长更须负担梁家辉的部分诉讼费。 车长需分担诉讼费 法官邵德炜昨在内庭指出,四十八岁原告庄培坚所获的工伤赔偿已取得比法庭所定的赔偿额高,故即使被告梁家辉被裁定要作出赔偿,但有关赔款也应给予原告雇主,因为民事赔款要扣除工伤赔款。 法官续称,梁家辉在案件开审前提出愿意赔偿四万三千多元,但原告人不接受,而案件裁决后,原告所获的赔偿比原先建议赔款少,故原告的申索并非完全成功,现裁定原告须负责梁家辉的部分诉讼法费。太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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