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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玲狠捞郭台铭一亿? 台时报周刊坦承未查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11:38  中国新闻网

  鸿海董事长郭台铭自诉台湾时报周刊加重诽谤、求偿1亿元(新台币 下同)案,时报周刊社长兼总编辑张国立昨天首度出庭,他坦承除问过撰文记者的报导内容外,并无其它查证动作,双方庭讯中透露有和解意愿。

  台湾媒体报道,时报周刊第1518期封面及内文报导“刘嘉玲狠捞郭台铭一亿”,遭郭台铭一状告上法院。

  庭讯中,时报周刊委任律师“反亏”郭台铭,指这篇报导只是旧闻,且内地媒体曾刊登刘嘉玲花了郭台铭1.6亿元,时报周刊只说是1亿元,“是否认为我们报导太少”,还说刘嘉玲是艺人,“出场会有出场费,是当然的道理”,像鸿海在尾牙请艺人表演,就花了2.5亿元。

  郭台铭的律师表示,先前其它媒体的报导,并未提到郭台铭给付刘嘉玲金钱的事,因此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且时报周刊社长兼总编辑张国立也承认本案未有查证,如当时对郭台铭进行基本的查证,说不定就不会有这起诉讼。

  张国立则说,他与郭台铭不认识、无冤无仇,先前听过类似的新闻很多,因此认为记者撰写的这篇报导可靠。郭台铭的律师说,本案重点是根本没有花1亿元的事,并非金额多寡,郭台铭在得知外界有这样的误传,就已发表声明否认此事,但时报周刊置之不理。

  至于本案另两名被告:时报周刊社董事长黄肇松、撰稿记者陈昱翰,昨天只有陈昱翰出庭。

  法官审理过程中,希望两造协商和解,郭台铭的律师当庭表示,对方从未接触和解事宜,“如能进行接触,我们就OK”。时报周刊的律师说,双方的朋友都有在接触中。下次开庭时间是8月1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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