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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芝同类瘦身产品惹官司 遭对方索赔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8:11  南京晨报

  影视明星张柏芝(听歌)吃上巨额官司!广西梧州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梧州远东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 以下合称“索芙特” 以违约为由,状告张柏芝,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万,昨天下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待产的张柏芝希望早日了结官司。

  代言同类瘦身产品惹官司

  据悉,2002年11月4日,广西梧州索芙特

保健品有限公司,与张柏芝及其经纪公司 以下合称“张柏芝” 签订了一份《广告合约》,张柏芝为其旗下的两款瘦身产品“腹部苗条霜”和“纤脸滋润霜”代言。合同规定,张柏芝在两年时间内不得与任何品牌签署同类瘦身、瘦脸产品的广告合约。而2003年9~10月间,北京部分媒体上大量涌现张柏芝代言的“婷美”瘦身内衣广告,旁边均配以宣传产品瘦身功效的文字。索芙特据此认为,张柏芝违反双方合同条款的规定,为此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

  张曾告赢索芙特获赔百万

  据悉,张柏芝与索芙特的纠纷由来已久。2004年6月,张柏芝在市场上发现索芙特在其生产和销售的瘦身沐浴露、

减肥香皂、洗面奶3种产品上使用她的肖像,而这三种产品均不是双方合同所列可以使用张柏芝肖像的产品,遂将索芙特告上法庭。去年4月10日,张柏芝胜诉,获赔100万元人民币。此为当时国内名人肖像权官司获赔数额最大的一起。

  此次,张柏芝与索芙特再次对簿公堂,据张柏芝的代理律师称,在家待产的张柏芝根本无心思花在官司上,只希望能够早日了结官司。

  作者:李朝涛/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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