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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培可能被判14个月 对被害家属损害难以弥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02:22  新闻晨报

  台湾地区女歌手林晓培(听歌)于今年6月6日无牌兼酒后驾驶,撞死前往上班的女护士林淑娟一案,日前于台北地检署侦查完毕,检方以过失致死、公共危险两罪将林晓培起诉。检察官还以林晓培所犯过失责任非轻,对被害家属造成的损害难以弥补,具体向法官请求判处她1年又2个月的有期徒刑。

  起诉书指出,林晓培明知自己未持有驾驶执照,且酒后也不得驾驶车辆,仍于6月5日晚间在酒吧喝酒后,涉嫌于6日清晨驾车,行经台北市南京东路和东兴路口时,又涉嫌未注意前方行车状况,从后方追撞41岁的骑

摩托车女士林淑娟,致使林淑娟因头部遭撞击车前挡风玻璃,造成头颅内大量出血,全身多处骨折死亡。经警方对林晓培进行酒精测试,酒测值高达1.1毫克。

  起诉书表示,虽然林晓培肇事后主动向警方自首,并有悔意,但无牌、醉驾所犯过失之责非轻,因此请求法官判处她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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