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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秋生夫妇告《壹周刊》诽谤 要求法院发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07:24  新浪娱乐
黄秋生夫妇告《壹周刊》诽谤要求法院发禁令

黄秋生与妻子出席公开场合(资料图片)

  新浪娱乐讯 艺人黄秋生(听歌)及其妻吴惠贞不满香港《壹周刊》上月刊登报道,指黄秋生对妻不忠及已与妻子离婚,两人认为有关报道失实令他们感到极为尴尬,昨天(9月25日)委托律师入禀高院控告《壹周刊》诽谤,要求高院向《壹周刊》发出禁制令及追讨赔偿。

  原告黄秋生及吴惠贞,被告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禀状指被告于今年8月2日出版的第908期《壹周刊》,刊出一篇封面报道,该报道的标题是《新欢细22年,黄秋生抛妻弃子》。

  原告指该报道令读者以为黄秋生对妻不忠及抛弃自己的家庭,而吴惠贞则遭不忠丈夫抛弃而主动提出

离婚,两人因不能维持婚姻关系而正式离婚。

  入禀状指,该报道严重损害黄秋生夫妇的声誉,令他们感到极尴尬,他们因此向被告追讨遭诽谤的赔偿。

  另外,又指被告明知报道失实,但为求促销,不惜采用煽情报道手法及在封面刊登显眼标题,令黄秋生夫妇受到更大伤害,他们因此向被告追讨额外及惩罚性赔偿。黄秋生昨日不在港,记者未能联络他作回应。(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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