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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富城控告《忽然1周》杂志诽谤要求赔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7:26  新浪娱乐
郭富城控告《忽然1周》杂志诽谤要求赔偿(图)

郭富城热爱驾驶超级跑车(资料图片)

  新浪娱乐讯 热爱驾驶超级跑车的歌星郭富城(听歌),日前被香港《忽然1周》杂志刊登封面报道,指他与之前的针织厂富商驾驶法拉利跑车在落马洲发生车祸被活活烧死一事有关,郭富城昨日(10月9日)入禀高院控告《忽然1周》该篇报道涉及诽谤,并追讨赔偿。入禀状指郭富城于该宗意外发生时正身处内地,并已透过经理人把实情告诉该杂志记者,但对方仍刊出该篇失实报道,令他声誉和经济受损。

  原告郭富城,3名被告分别是《忽然1周》的出版商兼东主忽然1周有限公司、编辑赵伟坚及印刷商百乐门印刷有限公司。入禀状称,今年9月28日出版的第635期《忽然1周》,刊出一篇以《法拉利党夺命车祸郭富城有份》的封面报道,而该报道会令读者以为原告于9月23日曾参加非法赛车、曾身处该宗车祸现场及在警方到场前不负责任地先行离开等等,对原告构成诽谤。原告认为该篇报道损害其声誉,及令他失去一些可赚钱的工作,因此要求法庭向3名被告发出禁制令,并要求赔偿,但未有表明金额。

  入禀状又指,原告于9月19日至29日期间,正在内地开演唱会及做宣传,内地的中文娱乐媒体对此亦有广泛报道,而涉案的报道指该宗夺命车祸于9月23日发生,原告早已透过经理人向《忽然1周》的记者表明自己在车祸发生时正身在内地公干,但《忽然1周》仍刊出有关报道,因此要向被告追讨额外的赔偿。(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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