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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赛凤写博再谈乱伦案 保留对曝料者追究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1:19  新京报
李赛凤写博再谈乱伦案保留对曝料者追究权利
李赛凤

  本报讯(记者勾伊娜)前日(5日),李赛凤(blog)再次在博客上,就她与丈夫罗启仁、干儿子宗天意的关系,发表声明:“我与罗启仁离婚事件中,被他诬蔑与宗天意通奸。”由于最早爆料者拒绝承认曾向媒体“证实”李赛凤与宗天意关系并非正常,导致李赛凤状告爆料者名誉侵权案至今无果。昨日,李赛凤的好友王女士表示:“李赛凤将保留对诽谤者的追究权利。等到她和罗启仁的离婚诉讼案结果出来,再做最后决定。”

  今年7月4日,香港某周刊刊登了题为《终极爆淫史:李赛凤同契仔仔女面前肉战》的报道,文章采访了罗氏国际演艺公司职员李星,以此“证实”李赛凤与干儿子宗天意有着不寻常的关系。9月,李赛凤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名誉权诉讼,要求李星公开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人民币40万元。

  谁料在9月5日的庭审过程中,李星否认曾向媒体说过“宗天意对女人很有一套”、“宗天意与李赛凤幽会”等证实二人关系并不寻常的话,李星的同事亦为此作证。李赛凤再次委托律师向该周刊发出律师函,要求其核实报道来源,然而该周刊对此并未作任何回应。在此种情况下,李赛凤前日通过博客发表声明:“我与罗启仁

离婚事件中,被他诬蔑与宗天意通奸。”“基于报道内容来源被李星否认以及周刊不作出回应的情况下,也证明了那些不实的报道全是由个别別有用心的人在做虚假散播及传媒的炒作。”随后,记者致电李赛凤的好友王女士,她称:“李赛凤与丈夫罗启仁的离婚案还在审理中。李赛凤将保留对诽谤者李星的追究权利,待到离婚案结束后,再做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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