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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玮伦车祸案肇事者判7个月 许妈感叹人命不值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10:19 中国新闻网
许玮伦车祸逝世将满周年,粉丝对她无限怀念。 中新网1月10日电 台湾女艺人许玮伦1月28日车祸逝世将满周年,全案经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司机黄碧祥所驾驶的大货车视野较高,却未能及早发现停在国道路肩的轿车而肇事,显有过失,且尚未跟许家民事和解,昨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2个月、减刑为7个月。许玮伦妈妈昨感叹说:“觉得人命好像很不值。” 据台湾媒体报道,判决书指出,助理林怡妏去年1月26日晚上驾着许玮伦的Mini Cooper车,载许玮伦行驶国道1号欲到南投拍戏,在南下大安溪桥上失控撞上中央护栏后,滑行到外车道和路肩中间,许按下故障警告灯后,林打电话报警,但疏忽未在车后摆故障标志,导致后方大货车追撞,许玮伦车祸后不幸于28日去世。 法官表示,黄碧祥驾驶的大货车座位视野较远且宽广,且距离许的故障车约5、60公尺即看到双黄灯闪烁,跟许的车子间又无其他车辆阻挡,未能及时发现路况才追撞,显有过失责任。 黄碧祥(55岁、台南人)昨表示要和律师研究是否上诉。至于驾驶失当的许玮伦助理在法官审理时认罪,且已与许家达成百余万元新台币和解,去年9月已被依“过失致死罪”判刑8个月、减刑4个月,缓刑2年。据悉她目前待在南投家中休养,尚无工作。 许玮伦妈妈听闻判决结果后说:“时间过得真快,都快1年了。一想起来心情就不是很好,总觉得人命好像很不值,不知道该说什么。”许玮伦弟弟则说:“珍贵的生命只值得如此吗?公平吗?将心比心,请大家评评理。” 车祸案纠结近1年 ◎车祸意外 .2007/01/26 助理林怡妏驾车载许玮伦赴南投拍戏时发生车祸 ◎许玮伦不治 .2007/01/28 许玮伦急救后宣告不治,林怡妏则意识不清 ◎林怡妏列被告 .2007/04/23 林怡妏因受创记不清车祸过程,但检察官仍以她有过失责任,将她列为被告 ◎侦查终结 .2007/06/22 苗栗地检署将林怡妏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司机黄碧祥则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 ◎林怡妏被判刑 .2007/09 林怡妏与许家和解付出百余万元,被依过失致死罪判8个月,减刑4个月,缓刑2年 ◎司机被判刑 .2008/01/08司机黄碧祥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2个月,减刑为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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