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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隽:“陈冠希事件”危及整个香港娱乐界品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6日00:55 南方都市报
□我在现场●文隽专栏 陈冠希( 听歌)与一众女星的大胆亲昵私人照片被恶意发放在网上广为流传,瞬间成为炸开的热炒话题,可以说得上全城关注,连海外网民也加入讨论。 读香港的报章媒体,发觉出现以下的词句―――“疑似艺人的淫照”、“疑似艺人的裸照”、“疑似艺人的床上照”。 都加上“疑似艺人”这四个字,当然是为了避免惹上官非,因此在陈冠希与钟欣桐(听歌 blog)的第一批照片出现后,艺人公司立刻发出声明,要从法律途径上追究,并认定这些流传出去的照片乃合成,相片是恶意想破坏艺人形象。 演艺人协会也立刻声援!并用了是“香港人的悲哀”这样的措辞―――结果当然引起另一些网民的并不苟同! 因为无论是艺人公司的声明,还是演艺人协会的声援,都没有正式了解真相。他们的动机可以理解―――要立刻制止事态蔓延和维护艺人名声。 香港警方也迅速展开调查,并在三两日之间逮捕了一批涉案人士。案情逐渐水落石出―――陈冠希将自己的私人电脑拿到一间店铺维修,藏在电脑内的私人照片被不法之徒有心偷偷下载,并拷制成光碟在朋友间流传,然后,尚未查出为什么原因,这些极度私隐的照片被有计划地逐步在网上发放…… 警方说就算未抓到“源头”的人,也接近“源头”。但应该有评论提醒,这个“源头”是什么意思?如果说是相片的“源头”,那肯定就是陈冠希本人。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要追查的是计划这次发放行动的主谋,那是犯案的源头。 从媒体如何阐述这批照片,大概可以明白各自的态度。称为“疑似艺人淫照”,一定抱不屑态度,男亲女爱的“亲密照片”,怎能用一个“淫”字?若称为“床上照”或“裸照”者,那起码表现公正一点!或者多少带点同情心。 也有些立法会议员带领一些社会运动人士到警察局外抗议,认为警方的高调行动,有妨害网络自由之嫌,并认为不应滥捕网民,制造“白色恐怖”。 总之,这事件已从娱乐版的八卦层次,提升到新闻版,成为一宗对社会生态有极重要影响的个案,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 而且随着陈冠希的视频道歉、大众逐渐相信,这些照片极有可能都是真的。所有曾经亲看过这些照片的人都会认同,那实在令人太震撼!也必须同意,这事件是考验大家对演艺界道德底线的忍受程度。几位当事人,他们的演艺前途,面临严峻考验。已退出或淡出的可能受伤较浅;如日当中的,恐怕必须假以时日才能磨减这段“伤痕”。 也因为陈冠希的道歉,经理人的声明变成笑话,演艺人协会的维护变得愚昧。由于那些相片的“杀伤力”,我们明白到警方为什么要迅速行动,因为那是保护整个香港娱乐圈的唯一方法―――纵然已发放的照片已覆水难收,香港娱乐圈是有可能因事件的不受操控而全面崩溃。警方行动,已不再是为了保护一两个人,而是保护整个香港娱乐界品牌! 事情发展至今,我认为所有涉案照片的主角们都应该勇于面对群众,亲自道歉。那才表示大家有深切的反省。 唉,只能叹句:陈冠希是魔星;那些女星们,真的很悲哀!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 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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