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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店被指为不雅照发布源头 港警方未找到光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6日08:22  新浪娱乐
电脑店被指为不雅照发布源头港警方未找到光碟

史可隽获保释后离开法院

电脑店被指为不雅照发布源头港警方未找到光碟

史可隽在母亲(右)陪同下返回小西湾寓所

电脑店被指为不雅照发布源头港警方未找到光碟

涉及怀疑艺人不雅照案两名被告保释比较

  新浪娱乐讯 在艺人不雅照风暴中被指为发布源头的电脑店男技术员,昨被警方解上东区法院提堂,他被控一项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名。控辩双方昨就被告的保释申请展开激辩,控方指被告管有一张载有大批不雅照的光碟,但辩方指,警方在被告住所只搜出六张不完整的不雅照,并指被告在公司属最低级职员,根本“碰不到陈先生的电脑”。主任裁判官邓立泰表明,批准担保与否应基于法律而非法庭的观点意见,故决定让被告保释外出候查。

  被告史可隽,廿三岁,被控于二○○六年间,在香港某处取用一部电脑,目的在于使自己或其他人不诚实地获益。但控罪内容并未指明是哪一部电脑,亦没有交代控罪中所指得益为何。控方申请将案押后以便警方进行认人手续及对电脑作法证检验,案件于本月廿二日再提堂。

  控方担心会干扰证人

  据了解,控方指被告为发布照片源头,原因是其中一对被捕后获准保释的夫妇,指称他们所持一张载有大量不雅照的光碟,是从被告处得来,其他被捕人士亦表示怀疑是被告所为。但被告的代表律师反驳说,警方两次在被告住所搜查,最终只搜出六张不完整的不雅照档案,全无涉案光碟的踪影。

  律师还说,被告在该电脑公司内属最低级职员之一:“你说会不会让这么小的角色去碰陈先生的电脑?”律师强调该公司连负责人在内有六至七名职员,被告并非唯一有机会接触过涉案电脑的人。

  控方昨反对被告保释时指,案件控罪严重、被告有机会弃保潜逃、被告认识同案其他被捕人士,有可能会干扰证人,而且被告亦曾下载过删除电脑档案的程式,可能妨碍司法公正。

  裁判官称未看过不雅照

  但辩方律师逐一反驳说,警方目前还处于搜集证据阶段,不但未找到指称的光碟,甚至连电脑的检查仍未完成,被告虽被指为发布源头,但没有被控发布罪名,被告亦从没有作任何招认。律师直指警方的调查是基于事件牵涉香港知名艺人构成舆论,法庭在考虑保释申请时应基于证据及法例,而非公众意见。

  由于控方指控涉案照片淫亵,邓立泰坦然说未看过照片,不能定夺案件严重性。控方遂提交一迭用鸡皮纸袋封存的照片,邓官审阅后认同部分照片越界,表面上看来对被告的指控非常严重,对受害人亦造成严重困扰,但他认为控方反对被告保释的理由并无证据支持,故决定让被告担保。最终准被告以现金二万元、人事现金三万元保释,下令他不能离开香港、须交出旅游证件,更不能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鱼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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