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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满陈冠希极速离港 认为其有责任协助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10:19  中国新闻网
警方不满陈冠希极速离港认为其有责任协助调查
歌星陈冠希。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

  中新网2月15日电 寰亚集团主席林建岳昨日出席潮洲商会团拜时,被记者问及陈冠希(警方不满陈冠希极速离港认为其有责任协助调查 听歌)状况时表示,陈冠希毕竟是一个26岁(实为27岁)的小朋友,应给机会他解释事件,并从新站起来。他要自己承担责任,解决问题。被问及陈冠希会否退出娱乐圈时,林建岳表示﹕“由他自己决定。”

  香港《明报》报道,这次疑似艺人裸照事件中的关键人物陈冠希将于本周日返抵香港。陈冠希早前透过律师发布的短片中,曾指自己由事件“第一日起”,已配合警方协助调查。但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警方对陈冠希在事件发生后极速离港甚为不满,认为陈冠希作为事件关键人物,有责任留在香港协助调查,提供更多信息。

  消息人士又透露,警方曾超过一次跟陈冠希透过越洋电话会议了解事件,但每次陈都有超过一名律师陪伴在旁,令警方至今仍无法完全掌握事件始末,最后更要用上不同的方法,才能令他答允在周日抵港协助调查。

  特首早祷会讨论钟亦天案

  网民钟亦天被警方检控发布淫亵照片案中的“淫亵”照片,原来只属“不雅”,昨日已引起政府高层的高度关注。该报道称,负责此事的几个相关政府部门将会检讨此事牵引出的连串问题。至于应如何处理锺亦天一案,则交由律政司和警方善后。

  报道引述消息人士透露,昨晨由特首曾荫权主持的“早祷会”上,一众主要官员曾简短讨论网民钟亦天被控发布淫亵照片案中的“淫亵”照片,原来只属“不雅”一事。其后涉及此事的几个主责政府部门,如律政司、保安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等都举行会议商讨应变方法。

  报道引述消息人士指出,由于目前打击“淫亵”物品的执法工作是可以由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两个不同的部门负责,也可以由警方采取行动。前者采取检控行动前,会先把相关对象送交“淫审处”评审,一旦裁定为“不雅”或“淫亵”物品后,便会提出检控。但警方执法时,不会先把对象送交评级,而直接把案件送交法院审理,因而出现了今次锺亦天案中警方认为照片属“淫亵照片”,但“淫审处”却评定为“不雅”的差异。对此,政府有关部门稍后会作检讨。

  报道最后说,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马时亨早已在立法会上表示,政府会全面检讨“淫审处”制度,但此事还需要一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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