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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华专栏:香港难有第二个沈殿霞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00:23 南方都市报
□眼前一亮●林奕华专栏 沈殿霞对香港人的最大价值,是她的专业精神。我和她仅有的一面之缘,是任剑辉女士逝世十五周年的表演晚会,她应筹委会邀请出任司仪。我记得筹委会开会时一度讨论开幕辞怎样写,结论是“阿肥会自行编写,你不能硬把她不适用的稿塞给她,她有自己的风格和分寸,请得阿肥主持大局就要信她。”晚会举行当夜,她不早不晚地到来,不徐不疾地上台埋位,不卑不亢地代表主人家,也代表受惠于捐款的慈善机构说出一段段致谢辞,果然一如认识她的人所预言般,见过大场面,知道什么是得体、大方、游刃有余、面面俱圆。 叫第一次现场见识她的功力的我由衷佩服。 尤其当你知道沈殿霞的“圆”并非完全表里一致―――她的内心就有棱有角。在她患病的消息曝光后,狗仔队在她身边如蚁附膻,多次被她停下脚步回骂―――她就是不相信自己有病了,就不可以做个正常人。所以在《鲁豫有约》谈到任何艺人都有被尊重的权利时,一句话她说得特别响亮:“我系沈殿霞??个?罚?点可以俾你?O控制我??生活。” 娱乐圈中有人打滚,有人行走,沈殿霞是后者。说明不用卑躬屈膝,是需要有点本钱才行。外在力量固然有所帮助,但怎样也要由个人出发。沈殿霞从邵氏出道到成为无线大姐大,是把个性修炼成气度的过程。如果你尚不明白我的意思,以下例子或可把抽象的精神变成具体的形象―――香港娱乐圈谁是“教父”还未尘埃落定,“教母”却可以是沈殿霞。即是,在他或她的行业里已有足够资历,在立场上不偏不倚,大家都愿意相信她是有能力摆平任何风波、是非的一个女人。 女人在娱乐圈里饰演“法官”有时确是比男人合适。以近日的陈冠希( 听歌)事件为例,假如沈殿霞还健在,你可以想像她会发表什么看法?大抵除了“女性”的观点,也会有“男性”的观点。她是某种“妈打”,但也不失江湖大佬的义气和风范。而这,会不会跟她是上海人和从小便不能扮演依人小鸟有关? 少一个“美人胚子”,换来一个“女中丈夫”,是香港娱乐圈的一朵奇葩、一段奇缘。在这人人都向外观投降的时代―――譬如瘦身―――实在很难想像香港会有第二个沈殿霞出现。就算有,“她”也必须经历像肥肥走过的四十年,才能证明在经历各种风浪的考验后,还能否保存一点“个性”。 都说将被怀念的是一颗“开心果”,我更认为香港人损失的是在舞台上的大将之风。她四十年来在公开场合几乎从不失言、从不失态,虽然有人听过她私下会以脏话骂人,但我们都知道不能尽把维持幕前形象叫做“虚伪”,因为每个人在岗位上都应把工作做好。不过,沈殿霞的人生不只是“上班”,她是把自己活成了他人不易达到的标准―――你可以说她是某种的制度维护者,但她也有把“顾全大局”当成艺术来呈现。或许,在这众声喧哗的时代,香港人不想失去的正是这个绰号“球证”的她。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 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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