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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不雅照披露明星隐私 通过五个角度来透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11:03  新浪娱乐

  陈冠希的艳照风波不仅披露了一批香港明星的隐私,同时也吹开了笼罩在这一事件上的虚伪外衣。这起码可以从五个不同角度来透视。

  首先是香港警方。为了彰显自己打击侵犯隐私的力度,也为了杀鸡儆猴,香港警方高调处理此案件,并逮捕了一个仅上传一张“不雅照”的网民。如此选择性执法,自然引起公众不满。在互联网时代,在保护公民隐私权和公民知情权之间,有时界线很模糊。香港警方对此事的做法,很像西方打击儿童色情的招数,即我们这儿对付阶级敌人的手段。照片的上传、邮寄、链接、跟朋友分享……怎样的做法是违法的?怎样是不妥的?法律和道德纠缠在一起,难以区分。

  第二群虚伪者是陈冠希等当事明星。从法律角度,他们本是隐私被盗的受害者,但从更广意义上,他们是明星职业的受害者。因为职业需要,他们被塑造成阳光男孩、纯真玉女,模糊了公众形象和私人真实的关系。当公众不期看到他们的真实一面时,他们只能用“好傻好天真”之类托词。其实,真正“好傻好天真”的是粉丝。而艺人的虚伪,在于他们不敢站出来说:这是我的私生活,跟你们无关,你们以前看到的,只是我因工作所需扮演的角色而已。陈冠希的隐遁更是懦夫行为。

  第三个虚伪的群体,是网民。中国网民一向喜欢抢占道德高地,用最保守的道德标准来苛求他人,尤其是他们根本不认识的人。明星其实并不是他们的朋友,但他们自以为了解明星,并根据明星的公众形象来判断其私生活。纵观网络言论,有很多前后矛盾的逻辑:有人谴责陈的好色;有说好色不是问题,留影才是关键。陈频传绯闻早不是新闻,难道你以为他和绯闻女友只进行琼瑶式精神恋爱?很多网民在痛骂陈的话里,情不自禁透露出由衷的羡慕。我们应该敬佩真正道德高尚的人,但网民中更多是酸葡萄。

  第四群虚伪者是媒体。媒体是艳照事件的最大受益者,香港三家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连续两周将此事放在头版,更有杂志将照片做成专辑。为了经济利益,某些媒体可以毫无行业自律。在客观报道和哗众取宠之间,有几家媒体表现出应有的职业操守?艳照事件是一块试金石。

  第五个虚伪群是广告商。如今这些明星的公众形象已经发生不可逆转的改变,所谓的广告商力挺和支持多半是为了炒作。陈冠希等人的行为属于道德范畴,观众若发现自己的道德观跟其相背,最好的办法就是拒绝观看他们的广告和影视作品。形象是明星的饭碗,他们的责任是重视并保护自己的饭碗。当然,娱乐这个行业本来就建立在虚假的基础上,把娱乐人物当成道德楷模本身就很荒谬,此乃五大虚伪之根本。周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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