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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可能面临刑事惩处(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3日10:51  南方都市报

  “家长”反应

  女友父亲杨超成表示,“他出来交待是应该的事情,至于他讲的内容我就不回应。”“他自己做错事,认错是应分的,这个是基本同必须要做的动作。”但对于是否反对女儿和陈冠希交往,对此他不予置评。

  英皇集团老板杨受成、陈冠希女友的叔叔表示对陈冠希前日记者会的表现满意,“我觉得他讲的好好,他还有诚意。”但觉得陈冠希就此退出香港娱乐圈很可惜,他还是个好歌手好演员,大家应该给他个机会。本版整理报道:黄长洁

  香港法律学者说

  注明“陈冠希摄”不属侵权

  陈冠希前日透过律师行提醒传媒若转载其照片,即可能构成侵犯版权行为。有法律学者则指出,该例亦有条文列明,若传媒为报道而刊载小量有关照片,而又在报道内列明是“陈冠希摄”,确认到作者身份,即符合条文要求的“公平处理”,不属侵权。

  《版权条例》第39条(二)指出:“为报道时事而公平处理某一作品,只要附有足够的确认声明,不属侵犯该作品的任何版权。”而该例第198条指出,足够的确认声明,是指借有关作品的名称或其他描述,而认识该项作品,并识别其作者的声明。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表示,条例第39条就传媒报道涉及版权物品提供豁免,即传媒为了报道时事,则照片虽有版权持有人,但若以“公平处理”手法报道,即小量引用版权照片,并在照片附引版权持有人姓名,即不属违法,而公平处理原则,包涵了公众利益的考虑。

  设计师点评造型

  不该染发

  陈冠希早前自拍影带的“沮丧”造型,惹来劣评如潮,甚至被网友涂鸦变拉丹!前日他改以间条恤衫衬牛仔裤波鞋Look出席记者会,获香港形象指导张学润(Nelson)力撑有进步,指他斯文大方,是正常男仔打扮:“他的打扮感觉好整齐,不过不等于有诚意,有没诚意要看他说话的内容!”

  至于时装设计师邓达智却弹他不应染发,感觉太挑衅:“我想他不想放弃自己的形象,恤衫西装衬牛仔裤没问题,如果他是成套HugoBoss上身,大家会觉得他好作状!不过他不应该染发,感觉好挑衅!(他用英语发言?)他的广东话不够英文好,所以用英文讲是好聪明的做法,不用词不达意,减少尴尬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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