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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雅照女星增至12人 港台女星名模受牵连(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11:30 信息时报
陈冠希与蔡依林之前曾多次合作,传出绯闻 “艳照门”风暴再有新发展,陈冠希( 听歌)继求警方协助后,上周五再向海关举报,怀疑有人侵犯其“艳照”版权,要求海关展开刑事调查。陈冠希又通过代表律师称,警方已确认陈的证人身份,在完成与警方的合作后陈冠希将离开香港。但警方表示,一日未完成调查,仍未可完全排除陈冠希涉刑事的可能性,估计未来两、三日会完成对陈冠希的调查。 指“艳照”受刑事侵权 香港海关发言人前日证实已接获有关举报,并会采取适当行动跟进调查。根据香港有关规定,如未获版权拥有人许可,复制版权作品,以作出售或出租之用,又或为贸易或业务目的,出售、出租或分发版权复制品,即属犯罪,最高刑罚为入狱四年及每件侵权复制品罚款五万元。 陈冠希前日通过其代表律师发出声明,声明指陈离港是“基于人身安全理由”及为配合警方调查,但会在执法部门有需要时再度返港。声明还指,陈自上周四召开记者会后,即与警方会面提供详尽的资料,其证人身份被警方确认,并已提供了证人口供,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现不作评论。 至少涉及12名女星名模 警方连日再寻获大批从未曝光“艳照”,当中有5人已被认出,包括歌星和模特,连同早前在网上流传已曝光的7人,警方掌握“艳照门”女主角身分者最少有12人。据悉警方至今仍未检查完,不排除稍后会再有更多发现。消息称,警方一度担心该批新“艳照”早前已外流,以及是否有人曾将照片给局外人观看和将计算机拿往维修,当事人相信该珍藏照片没有外流。 据知,警方早前已邀案中女星张柏芝( 听歌)和陈思慧提供数据,但据悉仅有陈思慧及另一位女星秘密到案,其他人几乎采取不愿配合的态度,让警方十分为难。 据指香港警方前日鉴定的3位女星,分别是一位台湾地区女星、一位香港女星和一名模特。模特的照片有40多张,台湾地区明星有80多张,以及两段分别长度为27分和31分的视频,香港明星的视频长19分钟。对此,与陈冠希曾合作的萧亚轩和蔡依林,则通过经纪人再次澄清,她们与此案绝对无关。据悉蔡依林的经纪人义正词严、口气强烈地说:“请警方干脆公布名字,免得我们这些清白的人遭受怀疑。”而萧亚轩的经纪人则平淡表示:“我们没交往过,也没有拍过。” 时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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