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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媒体在不雅照事件上真虚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03:40  南方都市报

  □眼前一亮●林奕华专栏

  在陈冠希“艳照门”中本来是“原告”的阿娇,一夜之间竟成“被告”,皆因她以一句“我以前的行为很天真,很傻”交代事件经过有“诈傻扮懵”之嫌而被直斥“虚伪”。

  “虚伪”两个字在报章头条上被放大,首先使人深思的,倒不是被它们指控的当事人(阿娇)有几表里不一、言不由衷,而是两个字被放在什么背景―――例如哪家媒体―――以及从中引伸出来的定义。

  如果我们都能实事求是地接受主流大报可以在新闻版道貌岸然,在风月版却是“大滚友”,那么,要求一个廿六七岁的女艺人彻头彻尾是童话中的仙子或公主,便是选择性地提出指控。因为,艺人明显是娱乐工业一部分,“童话”的存在是补偿现实中不能达成的美梦,只有儿童(天真)或思想不成熟的人(幼稚)才会相信看似童话人物的艺人是活在现实世界中的卡通人物。

  为什么提出指责的人可以如此世故,又如此无知?抑或,无知不过是一种伪装,为的是开脱自己的锄弱扶强?以谴责阿娇“虚伪”为例,只要认识问题的本质,任何人都知道她的“虚伪”只是服膺虚伪的娱乐制度,甚至是媒体制度―――“她”的“纯情”,难道不是由这些制度按照市场需求而塑造?大众渴望她永远保持贞洁,但在渴望背后又隐藏着对她的性幻想―――何尝不是出于充满吊诡和抑压的欲望?

  不去反思自己的矛盾,偏去怪罪一个平日尽量替大众“圆梦”,却因一次意外而打碎集体幻想的艺人“虚伪”,请问是谁的不诚实和说一套做一套对社会造成更大的误导和影响?

  即便阿娇真是“虚伪”,她“口不对心”的理由已是人所共知,但在这时候还以道德之名摇旗呐喊要她“全盘交代”者,目的却是希望消费过程中更多细节(甚至谋利),那就更是典型贼喊捉贼,真的很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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