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港媒不断曝出不雅照受害人被疑是恶意炒作(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1:56 南方都市报
周刊说法:“基本操作方式是,看看谁曾经和他传过绯闻,然后找到疑点,把疑点放大,就做成了封面故事。” 律师说法:“如果警方确实公开向传媒透露了女星的特征,那作为证人的陈冠希( 听歌)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警界说法:“香港警方绝无可能放料!警界内部高度重视此事,能直接接触到未公布图片的人并不多。” 本报讯 (记者 黄长洁 陈弋弋)昨日本报刊登香港资深传媒人查小欣(blog)访问,她谈到香港周刊不断报道艳照新料,很大可能是周刊自己的炒作。记者昨日继续追踪香港警界服务人员,他表示警方“绝无可能”公布女星特征。而香港资深周刊工作者则对记者表示,周刊发布的艳照新料完全有可能是编辑部“集体创作”的结果。 昨日本报记者向香港警方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咨询,他直问:“你觉得有可能香港警方会干这样的事吗?绝无可能!这只是因为香港传媒太自由了,不这样写,不然他们会没有市场销量。”他更透露这起案件在警界内部受到高度重视,能直接接触到未公布图片的人并不多。 实际上,艳照风暴一爆发就引起了香港政界的重视。据悉,特首曾荫权曾经直接致电警务处处长邓竟成,有消息人士说:“特首是想要他们收紧口风,不要对外讲太多无谓的话!”特首特别关照过,难道还有警界人士敢于向传媒放料? 周刊新料可能是“集体创作” 昨日记者还联系到香港某周刊资深记者(并非报道艳照新女星的周刊),其表示:“其实我们周刊的操作方式差不多都是这样的。先开会,确定要做陈冠希,但是暂时没有新料。那怎么做呢?把所有曾经和陈冠希合作过的女星列出来,看看谁曾经和他传过绯闻,然后找到疑点,把疑点放大,就做成了封面故事。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是整个团队来做。” 警方泄密,陈冠希有权起诉 记者昨日还向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江天咨询,他则表示香港警方“可以自己衡量是否要向社会公开艳照,但应该是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 黄律师表示:“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公开,但如果警方确实公开向传媒透露了女星的特征等,那作为证人的陈冠希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他解释,因为陈冠希是在警局留下证人供词,并宣布拥有这些照片的版权,所以从警方流出去,警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阿娇(blog)雪上加霜: 传麦浚龙(听歌)爸爸嫌弃嫁入豪门梦想破灭 本报讯 虽然在艳照风暴期间,绯闻男友麦浚龙一直力挺阿娇,但是据新一期香港某八卦周刊报道,麦浚龙的爸爸下令,不让阿娇进门。阿娇嫁入豪门梦因艳照幻灭。 报道指,阿娇现在歌迷流失,广告客户也纷纷离她而去,最挺她的就是麦浚龙,传过年时间阿娇躲在麦家(blog)远离风暴外,还一度传出他送3克拉钻戒向她求婚。但有消息表示,麦浚龙的父亲、中建集团老板麦绍棠见儿子过度认真,紧急召开家庭会议反对。(小盖) 舒淇()愤怒回应: 和陈冠希仅是好友卷入艳照风波无辜 本报讯 继香港某周刊公布了两张艳照女星剪影后,舒淇涉嫌卷入陈冠希事件,她前天在香港首次回应,指两人关系仅止于“好友”,扬言将对所有不实影射她的媒体提出诉状,对于被卷入艳照风波怒喊“无妄之灾”。 舒淇去年底帮陈冠希旗下服装品牌Clot拍摄T恤的性感照,网友以此为“物证”形容两人交情匪浅。舒淇表示,她和陈冠希都是“东亚娱乐”旗下艺人,因此才会答应为Clot拍摄性感照片。她还斩钉截铁地说,任何对她的不实影射,“一律交给律师处理”。(小盖)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