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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艺人杨士萱猥亵遭起诉 最重可判10年徒刑(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00:2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艺人杨士萱涉嫌在1月尾随一女大学生返家,并在电梯内扯破她丝袜,他后来虽坦承犯案,但检方认为,杨士萱身为偶像艺人不以身作则,先把责任推给表弟,后又说词反覆,前日依加重强制猥亵及毁损罪起诉,并请法官从重量刑,而强制猥亵最重可判处10年徒刑。 杨士萱曾担任偶像剧《爱杀17》男主角,原本演艺路看好,但1月爆发他涉嫌猥亵女大学生后,青春形象毁于一旦,不仅正演出的新戏《霹雳MIT》遭到换角,所有演艺工作也完全停摆。 据了解,杨士萱原希望与女方私下和解,但遭对方拒绝。士林地检署日前侦查终结,依加重强制猥亵及毁损罪将杨士萱提起公诉。对杨士萱被起诉一事,杨士萱的律师钟永盛昨表示:“尚未收到起诉书,不便表示任何意见。”杨士萱的经纪人小灿昨说他最近都在休养,昨天找不到他人,对于起诉内容,小灿只说:“尊重司法判决。”(中新) ■回放 杨士萱猥亵女大学生事件发展 1/15杨士萱猥亵女大学生,跟她进电梯、扯她丝袜,后被她母亲发现而逃离,皮夹掉在现场。 1/25事件爆开,他第一时间对外否认,推称皮夹早就不见。 1/27出面坦承犯案,声泪俱下道歉,并表示自己服用忧郁症药物、行为恍惚。 1/28原本主演的新戏《霹雳MIT》确定遭换角,演艺事业暂停。 2/25士林地检署开庭,他向检察官坦承犯案。写下3页道歉信,亲自登门向女方父母致歉希望和解。 3/12被依加重强制猥亵及毁损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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