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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赛凤被“第三者”起诉 博客曾称丈夫有外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12:56 京华时报
(记者王阳)曾有“霸王花”之称的香港武打女星李赛凤(blog),在息影之后下嫁豪门。去年6月,李赛凤在新浪撰写博客称丈夫与其公司内的女员工有染。该女员工认为李赛凤此举有损其名誉,昨日,在市一中院,双方对簿公堂。 2001年,香港影星李赛凤嫁给外科医生罗启仁。罗启仁家底丰厚,其父为港九塑料制造商联合会会长罗祖耀,旗下拥有多家公司,广泛投资香港及海外的地产物业。 去年6月25日,李赛凤在新浪网的个人博客上发表博客文章。文中称她在家中收拾丈夫的旅行包时,发现丈夫与一女子在夏威夷高级海轮上共进晚餐的照片以及女子的泳装照片和泳衣等私人物品。 博客所指的女子名叫汪小莉,是北京罗氏兄弟国际文化发展公司的员工,而罗启仁正是该公司的董事长。 昨天,法庭之上,汪小莉表示,李赛凤在文章中捏造事实、造谣诬蔑,指责自己与罗启仁有不正当关系,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 为证明汪小莉清白,昨日,罗启仁亲自出庭为妻子所指的“第三者”作证。他表示,他和汪之间只是普通的工作关系,外出就餐也是为了工作需要。李赛凤在家中发现的旅行包,是汪自己的包,只是暂存在家中,“汪的包中当然放的是汪的个人衣物”。 李赛凤的代理人表示,李赛凤发表的博客内容是真实的,因为罗、汪两人已经承认“两人曾一起吃饭”及“罗为汪拍照”的事实。此外,李、罗两人至今尚未离婚,作为罗的妻子,李赛凤在家中发现丈夫与其他女人的合影及女人衣物后发表质疑,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并无捏造成分。 昨日,汪小莉请求法院判令新浪网、李赛凤立即删除文章《第二次的回应》,并公开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新浪网表示,涉案文章发表在李赛凤的个人博客里,涉及双方的私人关系,网站无从审查也无权干涉,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在汪小莉提出抗议后,网站已经及时删除了该文章。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背景资料 香港“霸王花” 李赛凤,今年43岁。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是香港动作片的头号女星,与胡慧中齐名,被誉为“霸王花”。入行后拜师学习北派功夫,走“打女”路线,曾与成龙合作《威龙猛探》。1993年息影后,她创立了“李赛凤舞艺坊”,致力推广舞蹈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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