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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珊珊取代阿娇任纤体代言人 须填性问卷防丑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7:05 新浪娱乐
李珊珊以百万港元酬劳取代阿娇成为纤体代言人 新浪娱乐讯 钟欣桐( 听歌 blog)(阿娇( blog))因不雅照片事件导致清纯形象破产,广告商陆续将她踢掉,早前她与纤体公司“瘦得起”签下至今年6月才约满的纤体合约,未到期该公司已开始寻找新代言人。 阿娇没得捞,拥有36D劲爆上围的李珊珊马上应召,以百万港元酬劳取代阿娇成为代言人。但据悉,要成为代言人原来有条件,纤体公司与珊珊签约前,曾要求她先填一份问卷,内容更深入提到“有没有做有效而持续的避孕方法”、“有没有特别的性癖好”、“有没有拍过不雅或裸露的照片或录像”等问题,合约内更列明,如担任代言人期间有何差错,逐项赔偿金额高达半亿港元。 知情人透露:“阿娇这份合约本来今年年中才约满,但不雅照片一出,打乱了纤体公司的宣传计划,最糟的是纤体公司本来订好了广告位,准备在夏天纤体黄金时间进行宣传,阿娇出局,惟有尽快找新的代言人!当时曾想过找官恩娜(听歌)和江若琳,不过官恩娜和陆恭和被传同居,江若琳和阿娇路线又差不多,所以最终决定用李珊珊。” 据知,纤体公司将业务扩展到内地市场,故香港区代言人日后也有机会成为中国代言人。据纤体公司发言人表示:“珊珊给我的感觉很健康,加上她以前都有出任纤体代言人,重要的是效果都没令人反感,男女都不讨厌,这个特性很少人有。”(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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