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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洛施曝光卖身契内幕 英皇合约条款恐怖(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1日11:01 海峡都市报
明星并非看起来那么风光。图为梁洛施和英皇老板杨受成一同出席娱乐活动 本报讯 在普通人眼中,明星自然是风光的职业,不过近日随着梁洛施(听歌)和英皇的经纪合约诉讼案的案发,明星身上的“经纪约枷锁”再度成为话题。昨日,梁洛施曝光了她和英皇签署的3份合约中的部分内容,称其中条款过于苛刻。从这份曝光的明星合约看,不论当事人签署合约时是否像经纪人所说的那样“你情我愿”,严格的条款中都能看出明星并不是真的那么“万事如意”。 随着梁洛施反告英皇案进入司法程序,不少英皇的艺人合约条款,也随着梁洛施的“起诉书”一同曝光,其中对艺人的限制多多。合约中规定:艺人随时向英皇报知所有行踪;离开香港前要得到英皇准许;自费支付化妆、交通、住宿及训练开支;唱片合约解除后,必须得到英皇同意才能再从事任何音乐相关工作;如因病或遇上意外而无法履行职务,英皇有权解约;如因病无法工作,英皇可延长合约期限;如未履行职务而令英皇损失,她要负责赔偿;如英皇没有为她推出任何唱片,她不能赚取任何金钱;梁洛施只分得唱片销售批发价的4.5%、影像产品销售批发价2.7%、影像版权20%收益,没有歌曲版权费…… 从以上合约内容不难看出,梁洛施作为英皇艺人,无论是平时生活还是演艺活动,都受到公司的诸多限制,可各种化妆、训练费用却要自己支付,而各项演艺活动的收益,却只能拿到较少的分成,这和外界想象的明星风光生活显然不同。难怪梁洛施甘冒违约要赔偿英皇巨款的风险也要解约。
【梁洛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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