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传图疑犯保释候审 否认三项控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02:05  新京报
“艳照门”传图疑犯保释候审否认三项控罪(图)
昨日,史可隽(中)在律师陪同下离开香港东区裁判法院。(电视截屏)

  本报讯 (记者杨林)“艳照门(“艳照门”传图疑犯保释候审否认三项控罪(图))”案昨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进行预审,艳照发放嫌疑人Elite Multi Media 电脑公司技术员史可隽,被控以三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但被告否认三项控罪,同时获批准保释候审,案件将排期至今年10月6日正式开审,审期为4天。

  据悉,正式开审时控方将传唤12名证人,陈冠希(“艳照门”传图疑犯保释候审否认三项控罪(图) 听歌)被要求回港。

  陈冠希愿意回港作证

  昨日辩方律师承认,因艳照门退出香港娱乐圈的陈冠希,将要回港担任控方证人,案件定于10月6日审讯,预计需时4天,被告继续获准保释。

  陈冠希对于回港做证人并不抗拒,不过他首先要警方承诺留港期间,能确保他的人身安全,昨日其香港经理人公司红馆发言人梁小姐在电话中回应说:“律师暂时没有通知我,如果有需要的话,我愿意考虑。”

  年底将访非洲贫民窟

  另据介绍,陈冠希今年年底将亲访非洲贫民窟,体验饥童缺粮缺资之苦,为“艳照门”事件赎罪。

  此外,陈冠希的新广告于4月23日出现在成都公交车上。据了解,该平面广告是内地一家眼镜品牌拍摄的。

  疑犯离港申请遭拒

  另外,史可隽昨日申请更改“不准离港“的保释条件,因为他5-6月间要去加拿大参加姐姐的婚礼,但主任裁判官邓立泰认为婚礼只属社交性质,史可隽的案件太严重因此拒绝其申请,仍然不能离开香港。

  ■ 事件回放

  今年23岁的史可隽是香港中环Elite Multi Media电脑公司的技术员,涉嫌于2006年在一部交给公司维修的电脑中,非法取用1300张照片,其中涉及香港艺人艳照。2月第一次受审时,史某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不过,当时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再审,以便警方有充足时间调查取证。3月该案件再度开庭,控方对史可隽增加两项罪名:2006年1月及6月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以及通过网络上传照片罪。对于这样的指控史可隽当庭全部否认,并被准以5万港元的现金及人事担保保释。

  艳照门风暴今年1月27日爆发差不多一个月后,始作俑者陈冠希2月21日举行记者会,公开承认是艳照拍摄者,并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他协助警方调查后即于2月28日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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