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雅照案10月6日开审 传召12证人陈冠希将作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07:12  新浪娱乐
不雅照案10月6日开审传召12证人陈冠希将作供

史可隽涉发布艺人不雅照片案件将于10月6日开审

  新浪娱乐讯 在艺人不雅照片风暴中,被指为发布源头的电脑店技术员史可隽,昨日(4月24日)再到香港东区法院应讯,法庭决定将案排期在今年10月6日开审。辩方披露,控方将传召12名证人出庭作供,当中包括不雅照片主角陈冠希(不雅照案10月6日开审传召12证人陈冠希将作供 听歌)。至于案件审讯日期是否要迁就陈冠希回港日程,辩方律师耐人寻味地说:“他在这里好久啦!”案件押后期间,史可隽获准继续保释。

  被告史可隽离港申请否决

  23岁的被告史可隽,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名,昨日他在母亲陪同下到东区法院出席案件的预审。控方在庭上透露,由于控辩双方未能同意街外证人的证供,故需传召12名控方证人出庭作供,预计审讯需时4日。

  辩方大律师谢德仁在庭外首次披露陈冠希亦在控方证人名单之列,陈将被传召出庭作供。被问及审讯时间何以要押后至10月,是否要迁就陈冠希回港日期,谢德仁否认,并说:“他在这里好久啦!”他又补充,其实审讯押后只为迁就控辩双方律师的日程。

  史可隽昨天要求更改保释条件,希望法庭批准他于5月初至6月中离开香港,与家人往加拿大参加胞姐的婚礼,惟控方反对有关申请,并指或会加控其他控罪。裁判官最终亦认为控罪严重,表示法庭已给被告在严厉的条件下保释外出候审,拒绝让他离开香港。(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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