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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质疑梅艳芳签遗嘱时精神状态 梅妈下周出庭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1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梅艳芳(听歌)的遗产官司审了14天,梅妈上周开始传召脑科医生胡维健及新加坡病理学法医黎翔辉做证人,胡医生指根据资料显示,签遗嘱当日早上,主治医生开了安定给阿梅服用,这药会使病人疲倦及昏昏欲睡,药力可达24小时。虽然阿梅签遗嘱时已过10小时,不过药力仍然有效,可能会影响阿梅的判断力。胡医生又指阿梅在2003年11月入院后,曾经出现胃出血,血液流入肠内,令肠内的细菌及阿摩尼亚(氨气)滋生,若阿摩尼亚扩散至脑部,就会影响脑部运作,他又根据当时的数据指出,阿梅在签遗嘱第二天(2003年12月4日),已经出现口齿不清的情形,虽然并非代表其脑部出现问题,但亦可证明她已出现肝性脑病症状,不过他当时不在场,不可以断定阿梅精神是否集中。如果他当时在场,他会先确定阿梅的脑部没受影响,其理解力和认知力没问题后,才会让她签署文件,胡医生又指当日医生替她进行的测试过于简单,而黎医生的供词也跟胡医生的雷同。 不过有份获赠遗产的妙境佛学会也传召葵涌医院精神科及老龄精神科顾问医生余枝胜做证人,他指没足够证据显示阿梅在签遗嘱那天已患上肝性脑病,况且她在12月1日曾回家12小时,至下午才返医院,反映她精神状况不差,故他相信阿梅当时有足够精神能力为遗产作安排。据了解,梅妈会在下周出庭作证。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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