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遗产案”出结果 原诉人梅艳芳母亲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7日01:02  北京娱乐信报
“梅艳芳遗产案”出结果原诉人梅艳芳母亲败诉
梅艳芳母亲

  信报讯 已故歌后梅艳芳1亿遗产争夺案于昨日作出裁决,法院裁定梅艳芳在2003年死前1个月订立的遗嘱有效,原诉人即梅艳芳母亲覃美金败诉。梅妈妈表示会继续上诉。

  梅艳芳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订明梅妈每月只可领取7万元生活费至百年归老;又赠送两物业给挚友刘培基、170万元教育经费给4名外甥侄女,所有资产在梅妈去世后,会扣除开支,捐给妙景佛学会。但覃美金向法院起诉,声称梅艳芳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要求法庭判处遗嘱无效。CFP/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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