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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遗产案判决梅妈败诉 月仅7万生活费养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7日08: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长达5年的“梅艳芳1亿元遗产案”前日终于定案。法庭裁定,梅艳芳母亲覃美金败诉,依然遵照梅艳芳的遗嘱,每月仅有7万元的生活费养老。 梅艳芳生前在遗嘱中表示,自己的财产每月分给母亲7万元生活费,其余分给姨甥、侄儿作教育基金,将物业送赠好友刘培基等。但“梅妈”覃美金坚持表示,梅艳芳立遗嘱时神志不清,要求法庭判该遗嘱无效,希望独自获得亿元遗产。据悉,梅艳芳去世时遗产价值3500万元,至今已经升值超过1亿。但梅艳芳生前曾称母亲“太爱花钱”,因此每个月仅以7万元作为其生活费,在母亲去世后遗产捐给妙境佛学会。 庭审的焦点在于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梅妈指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养和医院留医,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在精神不佳下,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而被告一方,即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则指出,虽然梅艳芳当时正服抗抑郁药,但神志清醒。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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