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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遗产争夺案宣判 “梅妈”败诉反赔300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7日13:22 青年时报
时报讯 缠绕5年的梅艳芳(听歌)1亿元遗产争夺案判决结果已出。6月16日,法庭判“梅妈”覃美金败诉,梅艳芳的遗嘱有效。梅妈不仅未能如愿获得女儿亿元遗产,还赔上了300万律师费。 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其遗产包括在香港、伦敦及东京的多个物业,去世时约值3500万元,现已升值至逾1亿元。梅艳芳去世前立下遗嘱,声称怕母亲“太花钱”,故每月给予7万元生活费至其终老,余下遗产则分别给予姨甥、侄儿、刘培基等。梅妈死后,遗产会捐给妙境佛学会。 不过,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而被告一方,即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则指出,虽然梅艳芳当时正服用抗抑郁药,但神志清醒。 另外,梅妈在争产案中已花了约300万元律师费,她曾向法庭要求,从女儿遗产中拨出律师费,但遭拒绝。时报特派记者 韩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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