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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嘉良付约4000万赡养费 办妥离婚手续换取自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1日06: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现年45岁的罗嘉良,与结婚10年的太太方敏宜正式办妥离婚手续。据知,方敏宜对老公提出离婚,感到无比困扰,亦多次找来闺中好友倾诉,经朋友多番分析及劝解后,她最终亦明白留得住个男人,留不住个心于事无补;而坚称无第三者的捞家为了换取自由,更将全副身家约四千万作为赡养费,自己则带仅余的二百万离开香港,从此移居北京。“离婚前他已经挣扎了半年,与老婆讲好他想自由,他觉得大家无法沟通,回到家好辛苦。不过他老婆很迁就他,唯一条件是不离婚。身边朋友都劝他老婆,既然大家都变得好似陌路人一样,留得住人,留不到心都没用,他肯出钱,都算是负责任表现,分开可能对大家都舒服。”知情者说。 据方敏宜身边密友表示,当年介入罗嘉良婚姻的第三者另有其人,而多年以来,宣萱其实是代罪羔羊。罗嘉良与方敏宜其实一直担心离婚会影响儿子的成长,所以双方拖拉多年,企图挽救这段婚姻,罗嘉良近年经常返内地拍剧,遇到学校假期,方敏宜都会带儿子返内地一家团聚。长期在内地拍剧的罗嘉良早已习惯当地生活,早前更在北京租下一个数百平方的房子,正式移居。对方敏宜母子,罗嘉良难辞其咎,所以在正式签字离婚前,他已与方敏宜达成财产分配的共识,除保留200万现金自用外,其余约值4000万元的资产,会全数作为方敏宜的赡养费,当作补偿。对于是否用4000万赎回自由身,罗嘉良未作回应,只承认将移居北京。 本报综合
【罗嘉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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