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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 疑似艺人不雅照风暴中,首名认罪的二十四岁物流公司文员郭镇玮昨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两年。他的代表律师在庭外称,被告只是普通网民,将相片上载至讨论区的行为甚为常见,却因案件涉及艺人才成为代罪羔羊。裁判官判刑时指,相信被告当时出于一时好奇,犯案时没有考虑后果,但无疑事件对名人构成伤害,案情严重,本应判监以示警告作用,但考虑涉案相片不多,被告无意伤害名人亦无金钱上的得益,并非发布淫照的源头,认为适合判以缓刑。
律师:被告成代罪羔羊
郭镇玮昨由亲友陪同离开,经过三周羁押后,面色显得苍白,他在庭上一直低头,闻得获判缓刑时没有特别反应,由十多名亲友陪同离庭,期间没有回应记者的提问。裁判官指,相信被告因一时好奇,想测试能否从网上取得不雅照,他当时没有考虑后果,但他的行为并非出于意外,他将相片放上网时已预料公众容易取得,并会进一步伤害涉及的名人。裁判官续指,被告其中一名与他认识十五年的女性朋友知道他卷入不雅照案后仍支持他,被告得到家人及朋友的支持,加上被告在公余时间积极进修,若撇除他犯下本案这一点,他应为香港的宝贵资源。
辩方求情指,案发时有关名人的性丑闻乃全城热话,被告看见报章报道一份声明指相片乃移花接木,才上网搜寻相片,但他却对法例无知,错误地将相片再上载而犯案。辩方续指,涉案的不雅照是成人之间在双方同意下拍摄,加上被告并非发布源头,故刑责属同类案件最低,而报告亦显示被告无心理问题,案件令他上了宝贵一课。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庭外称,有关法例欠清晰指引,恐会制造白色恐怖,而被告满意判刑结果,被告的家人亦感到高兴。律师续说,将相片上载讨论区的行为甚为普遍,被告并非发放相片的源头,却因案件涉及艺人才成为代罪羔羊。
“想将照片跟朋友分享”
被告在事件中发布八十四张不雅照被捕,早前承认三项发布淫亵物品罪,他在今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二月六日期间,用手提电脑在互联网下载涉案相片,再将合共一百四十三张相片放上伺服器,并先后在网上讨论区张贴合共二十五个超链接,给互联网使用者点击下载,其中八十四张相片及后被评为淫亵物品。他被捕后向警方坦承:“想将BoBo 、阿娇跟柏芝的照片分享给朋友看!”另外,涉案已充公的手提电脑乃被告母亲所有,她通过辩方向法庭申请取回电脑中与案无关的档案,申请获得批准。
被告惹官非经过
08/01/29 被告将连环图gill_4.jpg上载到伺服器,并在讨论区发布超链接。
08/02/06 被告将两张分别名为BOBO6-2.jpg凌晨 及GILL6-2.jpg的相片上载到伺服器,并在讨论区发布超链接。
08/02/06 被告将两个分别名为1.rar及more more.zip、载有合共一百四十三张相片的压缩档案上载到伺服器,并在讨论区发布超链接。
08/02/06 警方在网上发现被告的留言及超链接后,成功下载被告的两个压缩档案到警方电脑内。
08/02/10 警方到被告的寓所将他拘捕。
08/02/12 被告被控发布淫亵物品罪。
08/07/03 被告承认三项控罪拘留候判。
08/07/24 被告被判入狱两个月及缓刑两年。(鱼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