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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内地合拍片没拿到一分钱 打官司追讨4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14:42  扬子晚报

  近日,香港著名导演王晶(王晶内地合拍片没拿到一分钱打官司追讨400万)一纸诉状,将内地娱乐大鳄光线传媒所属的、王长田为法定代表人的北京东方传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据原告方晶艺电影事业有限公司即王晶所属公司的诉状称,王长田所属的东方传奇公司拖欠王晶公司几部电视剧的应得款项,逾400多万且达两年之久。王晶诉诸大陆法律以维权,香港导演王晶与大陆王长田两大娱乐界巨头对簿公堂引发关注。

  王长田共欠我400万

  昨日记者从王晶所属的晶艺电影事业有限公司的诉状中获悉,2004年原告就合作投资40集电视连续剧《浴凤凰(blog)(blog)》与被告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该协议规定:被告(甲方)投资90%,原告(乙方)投资10%,该协议第八条规定:双方按投资比例分成。该剧于2006年初开始发行。但被告未能按该协议的约定及时向原告支付分成,经原告与被告交涉,被告于2007年7月提供了一份“《浴火凤凰》销售一览表”,根据该协议的约定,被告应向原告分成137.35万元,但至今从未实际支付任何分成。

  除了《浴火凤凰》等几部电视剧的费用以外,本次被告还涉及到了王晶本人的片酬, 2006年10月由原告代理经纪的王晶先生应被告之邀担任36集电视连续剧A计划(王晶内地合拍片没拿到一分钱打官司追讨400万)》的监制费用,共计400多万的费用纠纷。

  首次内地打官司相(听歌)必赢

  记者昨日采访了王晶,他告诉记者,几年前自己所属的公司曾与内地一家名为东方传奇的影视公司合作甚密,其间与该公司共同制作的《A计划》、《浴火凤凰》等多部电视剧在国内热播,且反响热烈。

  近年来,光线传媒为了扩大规模,成功上市吸金,就将业绩良好的东方传奇公司整体购入囊中。而本案的焦点就在这里。按照先前签好的合同,王晶的公司作为联合投资制作的一方,享有按照投资比例,利润分成的权利。然而,在王晶还没有收回应得利润之前,东方传奇就被光线传媒整体收购,法人也改为了王长田。而王晶制作的电视剧收入,最后就随着东方传奇的被收购不了了之。王晶称:“光线传媒该收的钱照收,而该付给的款却杳无音讯了。”目前,正是光线传媒积极上市前夕,忽然出现这样的负面新闻,恐怕会对光线的上市产生巨大的影响。而当事人之一的王晶表示,这次是他在中国内地法院第一次打官司,他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将维权到底,并有必胜把握。据悉,王晶与光线法定代表人王长田的官司,将于本月底27日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本报记者 张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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