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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刘德华( 听歌)成了东莞某诊所前列腺广告的“代言人”,清纯美女林志玲( blog)也笑靥如花地“代言”某诊所无痛人流广告,而容祖儿( 听歌 blog)也着装性感地成为某诊所广告的封面女郎……
针对此现象,广东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刘德华、容祖儿、郑希怡(听歌 blog)等明星发出建议信,表示想做他们的代理律师,向东莞涉嫌侵权的诊所索赔30万至50万元。近日,刘德华委托其经纪人复信,表示将告知容祖儿、郑希怡等人,并将选择合适的机会追究这些诊所的责任。该律师称:这种医疗广告“形式仿照娱乐杂志,封面制作精美,并配以情感文章,中间夹杂诊所的业务介绍”,都是诊所的内部刊物,没有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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