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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报道称,梅艳芳(听歌)母亲覃美金,因爱女遗产现金不足以支付其12万元生活费,早前被法庭颁令停批生活费。近日,覃美金宣称不会按照法官建议申请综援,将与儿子梅启明街头卖艺,筹措生活费,并继续他们“打不完”的官司。
自梅艳芳2003年去世后,现年85岁的梅妈多次为爱女遗产提出法律诉讼,早前被判败诉,须支付巨额律师费,又因欠下范家碧律师行20万元费用,随时被对方以“第三债权人命令”冻结梅艳芳遗产现金用作还债,加上上周法庭揭露遗产现金只剩下8.5万元,连支付梅妈每月生活费12万元都不够,难怪法官劝梅妈接受现实,到社署求助。
而梅妈坦言自己绝不会这样做,声称自己“有手有脚去果栏菜栏做苦力都不领”。梅妈打算找阿梅生前好友包括刘德华、张学友(听歌)、谭咏麟(听歌)和成龙帮忙解决近数月的生活费,逼不得已便要向财务公司赊借度日。
梅妈主唱《万恶淫为首》
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透露,他们母子打算申请在铜锣湾时代广场或崇光百货对开行人专用区摆档卖艺,并以“麻袋充乞衣装”。由梅妈在街头主唱《万恶淫为首》等名曲,他就在旁打锣、弹吉他伴乐,并播放阿梅的歌曲和摆放其旧杂志,吸引路人注意。对于可能被市民“拆台”,梅启明表明“没办法”,又多番强调“针不扎到肉不知痛”。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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