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于冠华告《时周》曝其带女开房 获赔100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15:27  新浪娱乐
于冠华告《时周》曝其带女开房获赔100万(图)

于冠华曾被媒体误认带美眉上宾馆,亦因上宾馆断送婚姻

  新浪娱乐讯 《时报周刊》3年前报导艺人于冠华“带美眉上HOTEL”,后来证实是个大乌龙,当时《时周》记者拍到的其实是黑道份子黄世豪,于冠华愤而对《时周》求偿2000万元,士林地院认为《时周》未善尽查证义务,昨判赔100万元,还在《中时》、《联合》、《自由》3报的娱乐版登道歉启事。

  刑事诉讼已胜诉

  《时周》在2005年12月2日刊出《于冠华带美眉上HOTEL》报导,内容指控于和妙龄女到北市林森北路华泰王子饭店,因报导拍错人,于冠华愤而提告。但隔年5月于却被《苹果》直击带女上宾馆,妻子方文琳(听歌)因而与他离婚。

  在民事部分,于昨获判赔100万元,刑事部分于先前也胜诉,一审《时周》总编辑张国立及两名撰稿记者被以加重诽谤罪,各判处拘役10天,得易科罚金台币各9000元。

  对于判决,于冠华昨表示:“早就忘了,也不想再提。”他打算把100万元的一部分,投注在原住民身上,例如今年双料入围金钟奖的《超级原舞曲》,让原住民文化让更多人看见。 louisa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关于 于冠华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