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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玲裸照”当事港媒杂志总编辑蒙汉明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9:3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铮)据香港媒体报道,6年前曾刊登刘嘉玲被虐裸照香港《东周刊》的前总编辑蒙汉明,12月3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认罪。

  据报道,声称事发时不在香港的蒙汉明,获多名资深传媒工作者撰写求情信,其中包括星岛新闻集团主席何柱国、无线电视制作资源部副总监乐易玲等。案件押后至17日宣判。至于案中否认控罪的前编辑王剑文及前执行总编辑李倩修,将于8日受审。

  2002年10月第521期《东周刊》刊登了题为“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的封面故事。该杂志在出版后3天停刊。出版商、印刷商及3名编辑人员先后被刑事检控。《东周刊》印刷商于2004年认罪,其余涉案者曾申请司法复核,均被驳回。

  今年6月,淫审处裁定该杂志属第三类淫亵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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