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郑裕玲遗嘱受益人仍是吕方 当事人拒绝表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10:25  信息时报
郑裕玲遗嘱受益人仍是吕方当事人拒绝表态

嘟姐母亲丧礼上,吕方都有到场照顾嘟姐。

郑裕玲遗嘱受益人仍是吕方当事人拒绝表态

2003年嘟姐母亲逝世,当年丧礼全部由弟弟郑裕德(左)打点。

  信息时报讯 今年10月,51岁郑裕玲(嘟姐)与吕方(听歌)拍拖16年宣布分手,不到一星期,吕方就撤出嘟姐浅水湾道Manhattan Tower寓所,改以1万港币租住红磡海韵轩,分手后吕方扬言积极复出,但至今未见其有大动作。据知46岁的吕方可以这么淡定,只因嘟姐仍然对吕方照顾周到。除派自己的助手照跟吕方外,还在多年前立下遗嘱,写明受益人是吕方。

  2003年嘟姐母亲逝世,当年丧礼全部由弟弟郑裕德打点,不过据知后来弟弟同吕方因事大吵一架,郑裕德因怪责嘟姐偏袒吕方,一怒之下跟嘟姐断绝来往,双方关系至今似乎未有改善。2005年,嘟姐主持法律节目《百法百众》时曾表示已立遗嘱,但拒绝透露受益人。据嘟姐身边人说:“几年前她弟弟同吕方大吵了一架,之后弟弟连电话都换了,她妈妈2003年又过世,老爸在内地很少联络,身边人只有吕方,她那份遗嘱到今天受益人还是吕方,分了手都没改!”日前,嘟姐为某品牌活动做司仪时被问到遗嘱一事,她扁一扁嘴,说:“Personal(私事)说过不会再答!”

  东东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关于 吕方 郑裕玲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