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调看电影撰文骂娱记 倪震:做错事都要生活
分手后的倪震前晚高调出门,跟三个朋友一起到金钟AMC戏院看电影《地球停转日》。当被记者围堵,他不耐烦地开声:“我只是想好好生活,做错事都要生活!”同时,昨天香港某周刊的《倪震有话说》专栏刊登了他最新的回应文章,题为《还好》,文中他言辞激烈地炮轰香港某娱记针对他的批判文章,并向该文章的作者放话:“我做错了事一点不快乐,我上星期只笑过一次,就是看到你的文章。还好有你,请多写。”(阿文)
倪震还好
我这篇文章一定很多人看,想看我有什么话说。有想过干脆介绍冯骥才(blog)的《灵魂不能下跪》算了。但苟且回避,又不是我的性格,这篇文章,还是要说上星期的事。
我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好消息给关心我的朋友:“我还好。”坏消息是给憎恨我的仇人,也是:“我还好。”
我还好,是经过了一星期的关闭反省,对自己认识多了,对自己的能力也更清楚。拍拖不同做生意,做生意有赚有蚀还可以拉扯过去。一段关系原来只计你做错过什么,做得好的都是孙悟空做弼马温,应分的,不计数。起码,旁人如是看,港女如是看。
我做了愚蠢的事,认了错,谴责了自己。嗜血的传媒当然不会放手,在公在私,都要把我扯得四分五裂。我说在私,是因为我和壹传媒有诽谤官司,和《东周刊》有诽谤官司,和《东方日报》、《太阳报》在南亚海啸时因捐出去赈灾拍卖的一支桌球杆无端结了怨,这几年“东方”、“太阳”都不出我的照片和名字,一概称为“周慧敏(听歌)男友”,上星期虽然写我的都不是好东西,但见名字,还叫破冰呢。和《头条日报》因不实报道起的骂战,更是在这专栏进行的。整件事演变成一场风暴,其实抽离点看,令人啧啧称奇。我当然罪有应得,但整个社会会投放这么多资源和篇幅去报道这件事,现象就很社会学,要吕大乐来分析。最无辜是刘锡明(听歌 blog)先生,每次都要替我回应。也每次都很得体,都答他现在有美满的家庭,往事没放在心上。但出来了仍是C1头条,给人断章取义。我做错了事,当然欢迎每个人的批评和谴责,像《头条日报》的“娱乐版助理总编辑”林永匡,是当然要落井下石的,很正常。但这位仁兄的一篇“贱男倪震,偷食让你快乐吗?”又写得文理不通,逻辑糊涂。“偷食让你快乐吗?”是明知故问,低手所为,我都公开道歉、认错,承认羞耻了,你还问什么?不如改为:“偷食断正不快乐了吧?”高章得多。我做了错事,你狠狠地往伤口踩就足够赢,偏又要拉扯到倪匡身上,说“枉我出身倪匡”。我爸44岁的时候,我15岁,常一个月没见过爸爸回家,我还不够班像他呢。你写东西前有做资料搜集的吗?你做娱记有普通娱乐常识的吗?真的不枉你不是出自倪匡,是出自你老爸!
你说我的“不知羞耻,令周慧敏蒙羞”,一样不知所谓。我第一次回应就直认羞耻了,你的字眼还是从我回应中借来的,怎么又颠倒了呢?你可以说我令周慧敏蒙羞,也可以说我羞耻,但不能说我不知羞耻,这样简单的道理,你明吗?“娱乐版总编辑”没有教你?
林永匡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他写:“倪震偷食早有前科,唯独今次断正,倪震才认识错,才会令外界认清他的真面目。”没有断正,即是没有证据,只有揣测,为什么我要认错?一次犯错,就可以推断从前没证据的谣言都属实?林永匡,你连这么基本的逻辑也不懂,给你做官就死得人多。你说“难怪我这么憎恨狗仔队”,《东方新地》拍了我这样不堪的照片,你有看到我骂人一句吗?因为人家不是像你《头条日报》的张永森,去超级市场(听歌)拍艺人购物、去咖啡店拍艺人茶叙就乱作一通,哗众取宠。人家的狗仔队可是勤力采访,如实报道,也不会收了钱的就厚颜大赞。
这次事件给我带来了沉重的教训,我面对自己的错误一定死狗。但林永匡这些角色也来借题抽水,我绝不手软。林永匡,我做错了事一点不快乐,我上星期只笑过一次,就是看到你的文章。还好有你,请多写。
(本文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报立场)
新闻排行 我要评论
相关专题:周慧敏倪震难抵压力协议分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