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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 早前涉嫌醉驾被捕的汤盈盈,昨日(2009年2月11日)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诉酒后驾驶及不小心驾驶共两项罪名,并将于2月23日在香港观塘法院提堂。
根据香港现行法例,醉驾罪成将要留案底,违例者可被判罚款甚至监禁。汤盈盈昨日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现阶段不便就事件作任何评论。
事发于去年11月30日晚上11时许,盈盈驾驶私家车途经西贡康健路附近的交通灯时,疑因收掣不及冲向前面的摩托车,摩托车上的男司机及女乘客受伤送院。警方到场要求汤盈盈接受酒精测试,发现其呼气酒精含量达97微克,即超标3倍,怀疑她酒后驾驶将她拘捕。
案件交由东九龙交通部调查逾2个月,昨日汤盈盈向警方报到,被正式落案起诉。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初犯醉驾者最高可判罚款1万元或监禁6个月,再犯可判罚款2万5千元及监禁12个月,不小心驾驶则可被判罚款5千元或监禁6个月。
法律界人士黄国桐表示,醉驾属刑事罪行,罪成者会留案底,法庭会按其醉酒程度、驾驶态度、曾否有交通罪行案底以及所涉意外的严重性而量刑,轻则判罚款或社会服务令,重则入狱。(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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