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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在温哥华出庭作证 当时以为照片已删(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5日10:41  半岛晨报
陈冠希在温哥华出庭作证当时以为照片已删(图)

陈冠希一出现立刻引起媒体围堵

  轰动一时的香港“艳照门”男主角陈冠希昨天首次在温哥华出庭作证,接受来自香港检控官的调查取证。

  当地时间23日上午10点,陈冠希在保安的护送下准时抵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遭到早早守候在法院门口大批记者的围堵。陈冠希表情严肃,一言不发,径直冲进法院大堂。10点20分,法庭正式开庭,陈冠希着正装上庭,宣誓后开始接受询问。 

  陈冠希对检控官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表示电脑只是供个人使用,平时自己也非常注意隐私,从未将照片给第三者看过。自己曾经在2006年的夏天,将电脑拿去维修,而他一直以为,有关的照片已经删除。“那时我以为把文件删除到回收站,就意味着文件已经删除了。陈冠希表示,2008年1月29日,他的友人告诉他,他与女星的艳照出现在网络上。他听后极为震惊,为了求证,他自己也上网去看这些照片。

  陈冠希在法庭上表示,他不会透露艳照案受害女星的任何个人隐私资料。他说,这些女星已饱受伤害。但他随后确认了照片中女艺人的身份,分别为张柏芝、阿娇、 陈文媛、颜颖思。

  据悉,这是陈冠希自去年1月“艳照门”事发后首次出庭作证。目前本案被告已在香港遭控三项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但陈冠希以人身安全理由不愿回香港,要求在温哥华作供。

  此次法庭取证可能要花3天至5天时间,费用由香港方面承担。除检控官外,香港还派出法官到庭,调查取证将按香港法庭审讯程序进行,届时案中证物将以书面形式处理,而案件已定于4月6日在香港观塘裁判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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