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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出庭为“艳照门”作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5日11:50  北京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 温哥华时间,2月23日上午10时,陈冠希在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为“艳照门”案核实有关证词,4月6日“艳照门”将正式在香港开庭审理。去年2月,24岁的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警方指控他就是 “艳照门”的“源头”。去年4月案件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该案件影响重大,原定去年10月审理,结果一拖再拖,主要原因就是陈冠希一直以安全原因不愿回香港协助调查。由于他要求在温哥华进行取证,取证会只能暂时租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的场地。

  当天,主审该案的香港法官、两位检控官、辩方的两位律师以及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两位警官也专程从香港前来参与听证。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几件主要证物,包括:一台陈冠希曾经使用的苹果手提电脑;三本由2001到2006年所拍摄女星照片相册的复印件。陈冠希在庭上首次确认照片中女艺人的身份,分别为张柏芝,钟欣桐、陈文媛和颜颖思。

  陈冠希拒绝回答有关自己与相关女星亲密关系的问题。“她们已经够惨的了,如果我再陈述具体细节,对她们来说是不道德。”陈冠希在庭上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十分重视隐私的人,这些照片都是自己拍的,或是女朋友拍的,是双方自愿的。他承认在1300多张照片当中,有40多张照片是女友所拍,通过光碟存入他的电脑中。他说,除了在当场给照片中的女友观看外,从来没有将这些照片示人。

  陈冠希表示,自己的一台手提电脑及台式电脑曾拿到香港中环一家电脑公司进行改装和维修,其间无人监视修理过程,而台式电脑曾留在电脑公司1至2天,他不排除有人乘机偷取电脑里的档案。在下午辩方律师的提问中,陈冠希否认除了自己的电脑外,这些女星艳照还被存到其他地方的说法。J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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