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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能静发声明起诉《壹周刊》 恳请媒体客观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3日15:33  新浪娱乐

伊能静发声明起诉《壹周刊》恳请媒体客观报道

伊能静:请勿发表不实报道(设计台词)

  新浪娱乐讯 3月23日,伊能静通过新浪娱乐发表声明,就《壹周刊》报道其收取庾澄庆6,60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320万)一事提起诉讼,称名誉权和隐私权受到侵害。目前本案已由“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控”受理。

  据声明所示,伊能静并未要求庾澄庆将其名下约1320万元人民币的房产转至其名下。伊能静同时再次恳请媒体请勿再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否则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以下为声明原文:

  声  明

  对于日前《壹周刊》刊登“伊能静8年收取庾澄庆6,600万”之不实报导,业经本人向“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控”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并由“地院”审理中。

  本人再次声明,在本人与庾澄庆双方婚姻关系结束后,仍维持原先财产配置之情形。庾澄庆请求本人以其个人之名义,由本人在内地为他所代购之房产,目前仍然登记在庾澄庆本人名下。绝非如部份媒体所报导:本人“为了离婚,不但放弃小哈利的扶养权,更向庾澄庆要求保留约新台币七千万元的房产”。

  至于其他诸多未经查证之不实报导,已造成对本人严重之伤害。本人将委请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对于恶意散发不实消息之传媒发函告示,并将会循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谨此向各界声明。亦再次恳请各界包含报章杂志、网路等传媒及个人言论、电视新闻娱乐媒体,切莫再未经查证,恣意刊载未经证实或渲染文章及言论,请尊重本人之“隐私权”及“名誉权”,本人将保留对恶意不实之新闻报导者进行法律责任追究的权利。

  声明人:伊能静

  代理人: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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