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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茅中元|报道
新报讯 自和庾澄庆20日正式宣布离婚后,有关伊能静的不利传闻余音未了。小到说她谎报年龄,大到指责她不要儿子要房子,“向庾澄庆要求保留约新台币七千万元的不动产”。这无疑让试图“回归宁静”的伊能静有话要说,继上周发布离婚声明后,伊能静于昨日再发声明:对报道其“8年收取庾澄庆6,60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320万)”的某周刊提起诉讼,称名誉权和隐私权受到侵害,并“恳请”各路媒体勿再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
声明中伊能静“澄清”道:“在本人与庾澄庆双方婚姻关系结束后,仍维持原先财产配置之情形。庾澄庆请求本人以其个人名义,由本人在内地为他所代购的房产,目前仍然登记在庾澄庆本人名下。绝非如部分媒体所报道:本人‘为了离婚,不但放弃小哈利的抚养权,更向庾澄庆要求保留约新台币七千万元的房产’。”并对部分媒体发出“警告”:“诸多未经查证的不实报道,已造成对本人严重之伤害。本人将委请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对于恶意散发不实消息之传媒发函告示,并将会循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末尾,她再次强调希望媒体尊重其“隐私权”及“名誉权”,并“保留对恶意不实之新闻报道者进行法律责任追究的权利”。
此番声明与近日网络流传的“伊能静为了回复单身贵族,无条件将儿子哈利的抚养权交给庾澄庆”的消息不无关系,该消息指出:“哈林拥有8000万元人民币的身家,伊能静曾说服他投资上海、北京等地的房产,都登记在伊能静的名下,连同台北的房屋,她名下约有1400万元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