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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亲申请遗产旅游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3日09:56  天天新报

  新报讯 香港已故女星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向法庭申请从梅艳芳遗产中领取80万港元环游欧美,被高等法院驳回,同时要求其支付开庭费。

  据悉,覃美金称,梅艳芳在世时,她要照顾女儿,未能远行,加上现时长期受到诉讼压力,因而想出去看看世界,纾解苦闷。由于计划带女佣、家人、护士随行赴欧美,故需要80万港元。

  但法官表示,旅行不是实际需要,加上遗产现金紧绌,每个月给予她12万港元生活费已非常慷慨;如果节俭生活,也可短线旅行,因而驳回覃美金的申请。○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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